2019年1月14日 星期一

重視動物保護教育


虐貓、虐狗案件層出不窮。立法院通過《動物保護法》部分條文修正案,定各級政府須普及動物倫理及動保法規教育,落實於十二年國教課綱中;主管機關亦應逐年編列預算,推動流浪犬族群控制、多元創新性認領養、工作犬、校園犬計畫,及確保收容管理品質等動保工作。
現行動保法中,僅針對違反法令受刑事處罰或行政處罰者,實施消極的動物保護講習,無法達到預防勝於治療之目的。因此修法也新增動物保護教育為動物保護委員會的權責事項,使中央到地方,重視動物保護教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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